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创办于1974年,学校坐落于长沙市浏阳市市区。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省直事业单位。是湖南省重点技工学校、湖南省骨干技工学校、长沙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长沙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机构。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二)热爱职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关爱学生,富于进取。
(三)在语言和文字表达、形象仪表等方面具备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hnshjx.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2日下午17点。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文凭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籍证明)、资格证、近期红或蓝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和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需清晰)压缩后发到邮箱:724105416 @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hnshjx.net/)公示,并公布参加考试时间、地点等。请在参加考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比例。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教育理论和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
面试:参加试教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心理健康状态和职业态度等。
(2)应聘一体化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实操、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2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教育理论和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试教、实操、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
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
实操:主要测评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及方向上的相关技能。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心理健康状态和职业态度等。
设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和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 0731-83500181;15802560182(李老师) 13507434732(杨老师)
监督电话: 13974895179(校纪委)
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