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是四川省旅游局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8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持驾照B照以上(含B照);驾龄3年以上(不含3年);
(四)取得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下载《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人员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纸质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局728室)。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资料到省旅游执法总队进行资格确认。报名者在资格确认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3月30日前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考试由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组成,应试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参加。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操作考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试顺序。理论考试、操作考试结束后,由考评委员会评定考试成绩。理论考试与操作考试成绩之和列前3名的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操作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4月13日前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进行体检。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旅游政务网(http://www.sct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聘用人员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从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不占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编制。
(六)人员待遇
薪酬及其他待遇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省旅游局有关规定执行,参照城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肖老师当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242386702259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局72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