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北仑区域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缓解高层次人才紧缺状况,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赴西安、南京、长沙等地公开招聘若干名事业编制的紧缺高层次优秀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对象为全国高校2016届优秀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不含独立院校)。各地招聘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专业
要求专业为我区紧缺的工科类(化工、机械、材料类)、建设规划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等。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现行浙江省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四、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核、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办法。采取学校推荐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详见各高校通知。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带的证件和材料为: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相关荣誉证书、任职证明、成绩单等。
3、测试。博士及以上研究生测试采取面试面谈形式进行;硕士研究生测试采取笔试加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详见各高校通知。
4、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不合格者淘汰。
5、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录用。根据测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报考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1、考察通过的硕士研究生,须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公示通过后生效),如不愿意当场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招聘小组酌情递补。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本次招聘其他环节均不再进行递补。
2、拟录用人员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逾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则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初期)为一年,试用(初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初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初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人员需在北仑区服务满5年。
联系电话:0574-86780592、86780593。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