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招考计划
本次共招考工作人员7名,招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能够自觉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二)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限于列入国家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能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四)所学专业为外语、中文、经济、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
(五)身体健康。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3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邮箱地址:bjqbrsc@126.com
2.报名时间:3月15日12:00至20日12:00
报名表见附件。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告知,并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计算总成绩。
2.参加面试人员需接受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2份;
(2)个人简历2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不用开具统招证明)。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接收人员,并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接录用手续。
北京市政府侨办网址:http://www.bjqb.gov.cn
招考咨询电话:66001057
附件:
1.《2016年市政府侨办信息中心招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rar
2.《2016年市政府侨办信息中心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