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常熟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描述:
1、独立开拓客户市场,挖掘潜在客户群;
2、负责日常外资企业客户接待服务、翻译沟通工作;
3、搜集、整理和研判分析客户投资信息;
4、协助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业务协调。
二、招聘岗位:招商岗位3名。
三、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招商引资工作。
2. 身心健康,无执法执纪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3. 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见《常熟高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2月29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常熟市东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东南大道与金麟路交叉口东北侧,职教中心旁),联系电话:52351920。
3.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验证原件,交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常熟高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4.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数大于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方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常熟市人才就业网予以公布。
(二)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包含语言类口试,成绩当场公布。
3、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一律不予录取。
(三)体检、(政审)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进行政审和公示(不少于5天),政审、公示无疑异的,办理录用手续。
考生如在体检、考核或政审时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用及待遇
1. 录用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并与常熟市东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2. 待遇:执行高新区人才派遣的新招聘招商人员收入待遇。并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或有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本简章由常熟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2016年2月2日
高新区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