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办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心水利事业、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平阳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
4、学历及专业要求:文秘及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良好的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
三、福利待遇
1、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2、实行双休制,月薪2500元,聘用期间按国家规定予以办理相关保险等事项。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31日。
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及个人近照发送至307084582@qq.com
联系人:肖莉莉:15258717961(纪委网:677961)
63118086
单位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区泰丰路丽景花苑2号楼2单元402室
平阳县鳌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