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内组组〔2015〕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资中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
二、招聘范围
服务于资中县的在职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市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三、招聘条件
1.2007年以来全市统筹选聘;
2.任满2个聘期(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3.集中换届时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实职干部)到2016年换届满一届及以上;
4.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目前在岗。
以上五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主要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6日。
2.报名地点:资中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县政府八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4.咨询电话:5610977。
5.材料要求:符合上述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盖党委公章)。再持相关材料(身份证、聘用合同、换届集中选举时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班子的批复方案,当选任命文件,年度考核情况,获奖文件或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县委组织部组织股报名,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按要求张贴照片),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本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结构化面试
1.此次招聘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实行百分制,以面试得分成绩高低排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得分成绩排名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县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情况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汇总审核
县委组织部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七)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市委组织部、编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资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