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和《关于市直属及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温人才〔2007〕1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精神,面向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全额事业编制学科专业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备与专业、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师范类优秀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3.身体、心理健康。
4.具有中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面向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岩松堂。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温州市教育局面向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单(须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报名成功后,考生于当天19时之前以本人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和本人手机接收到的密码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rczp.wzer.net),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登录。
(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现场递交的资料进行
审查,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考人员上传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资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也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人才网、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四、考录程序及办法
考试分三轮进行。第一轮考试实行淘汰制,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第二轮、第三轮考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
(一)第一轮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第一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查本学科岗位理论知识(考试科目见岗位一览表);报考人数不高于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报考人员免予参加第一轮考试,直接进入第二轮考试。
笔试时间:12月19日(周六)下午3:30—5:00,地点在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龙方路138号)。参加第一轮考试的考生必须于12月19日上午8:00至下午3:30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根据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5确定参加第二轮考试对象,如遇同分最后一名的一并进入下一轮考试。考生可自行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查询本人成绩(下同)。
(二)第二轮考试
第二轮考试时间12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12月25日9时至24时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采用百分制,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内容为教师专业面试和基本素养面试,一次评价,专业面试后即进行基本素养面试。按学段与学科岗位分组。考试时间10分钟,事先准备30分钟。
专业面试(教学片段展示):主要考查本学科知识的掌握、理解、运用和教育教学潜质等,时间7分钟。
教师基本素养面试:重点考查职业道德修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逻辑思维、仪表仪态、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采用问答形式,时间3分钟。
根据第二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的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第三轮考试对象(如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为1:3的,也须参加第二轮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如遇同分最后一名的一并进入下一轮考试。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第二轮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第二轮考试前24小时自愿放弃的,其空缺在该岗位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三)第三轮考试
第三轮考试时间12月27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用百分制,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试内容为课堂模拟教学,主要考查本学科知识的掌握、理解、运用、课堂驾驭能力和教育教学潜质等。考试时间15分钟,事先准备45分钟。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第三轮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第三轮考试前12小时自愿放弃的,其空缺在该岗位第二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考试总成绩=第二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30%+第三轮考试成绩(满分100分)×70%。保留两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三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要求进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和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对象。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签订就业协议,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签订。
(六)供需见面,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原则,由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三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确定后,用人单位与签订就业协议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通过公示后收到签订就业协议通知的,本人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签订手续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于2016年8月底前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在校期间被留校察看处分、留级处理的毕业生不予报名。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址:http://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016室,0577—88639615;QQ群:146557072。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