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是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是学校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文科学院之一。学院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四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翻译专业硕士、汉语国际教育二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联合计算机学院设立了语言、认知与智能计算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拥有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外语教育中心承担全校非英语专业类学生的大学外语教育。大学英语教学在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教师队伍发展以及资源平台建设等多方面改革成效显著,被教育部列为首批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之一,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中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外国语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原文见http://news.12371.cn/2015/10/28/ARTI1446021655946982.shtml)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作风优良,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管理岗位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管理、协调、研究、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办事思路清晰,求真务实,敢于从严管理,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
(三)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胸襟开阔,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六)熟悉学科前沿领域,学术造诣高,在教学科研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学术影响,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七)全职来校工作,能胜任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二、招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的校内外应聘人员,填写《领导岗位应聘表》(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校内应聘人员的《领导岗位应聘表》须经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公章。校外应聘人员可通过函件或电子邮件报名,并同时提供能够反映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
报名地点: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办公楼424室)。
(二)经资格审查后,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选任程序开展考核、考察等工作。
(三)学校根据考核、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三、受聘人员待遇
学校愿为受聘人员提供满意的个人待遇,具体待遇可根据受聘人员情况面议。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重庆大学联系。联系方式:
阳乾凤 (外国语学院) 023-65678500 E-mail:
cqucfl@cqu.edu.cn
胡 佳(党委组织部) 023-65102315,E-mail:
dwzzb@cqu.edu.cn
重庆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