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办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认真积极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有意者将简历(包含个人详细简历、学历及免冠近照)发送至(lwxfzzb@163.com),并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字样;
(三)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时间到荔湾区消防整治办公室(中山七路330号3楼,地铁1号线陈家祠站D出口前行约200米)上交相关材料。联系人:梁小姐,电话:81812373;
(四)报名材料: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所提供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进行面试;
(二)现场面试。采取现场面试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请区政府办公室批准;
(四)体检和录用。按录用结果确定体检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区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标准。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