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法律顾问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形式:兼职。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且在业界有较好声誉。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五)熟悉政府法律实务,热心公益事业,保密意识强。
(六)近5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法律顾问职责及待遇:
按照《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华龙政[2015]27号)、《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华龙政办[2015]74号)、《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龙区法律顾问服务津贴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华龙政办[2015]75号)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聘任期限:二年。
五、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9日。
六、聘任程序:
1、报名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承诺书及收费标准等材料。
2、区政府招聘工作组在审查报名材料、竞谈、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选聘的原则提出具体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确定。
3、区政府对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濮阳市华龙区政府法制办,地址:华龙区政府院内东侧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箱:hlqfzb@163.com
联系人:安晚霞、刘晓庆
联系电话:03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2016年1月公开招聘3名政府法律顾问(兼职)公告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