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陵城区法制办、区人大面向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沟通协作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4.具有法学、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和考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陵城区人社局西大厅(南环西路462号);
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名登记表》(现场填报)。
4.报考岗位
陵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5人
陵城区人大 1人
5、考选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采取笔试方式(成绩为100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选取;报名人数达不到应选人数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采取考察的方式选取。
新考选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留用,考核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考选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考选信息将及时在陵城区政务网和陵城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考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选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考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咨询电话: 8221147
监督电话: 8221672
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