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市消防支队政府招录专职消防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9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29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消防支队担任文职工作。
二、招录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工资 (元/月) |
消防文员(1) |
接警调度 |
20 |
1、负责119报警电话的接听,根据情况进行警力的调配及处理工作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2、对外树立良好的消防形象,负责对119指挥中心参观,学习的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宣传讲解。 3、完成部门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
1、基本要求:女性;20-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165CM及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2、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归纳总结,语言组织,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 3、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4、热爱消防事业,为人踏实、工作认真、有责任心;能接受倒班和军事化管理。 5、亲和力强,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职业形象。 6、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优先。 |
3000元以上 (不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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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文员(2) |
内勤 |
9 |
1、负责消防宣传、消防培训、档案管理、窗口服务、受理举报投诉和协助消防监督等工作。 2、完成部门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
1、基本要求:性别不限;21-27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热爱消防事业,为人踏实、工作认真、有责任心。 4、新闻、中文、文秘、计算机、财会专业优先录用。 |
2200元(不含五险一金) |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录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17:00至2016年1月10日17:00,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报考人员点击进入“长沙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登录本网站报名系统,填写《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并下载填写《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该表用于政审,需常住户口所在地及公安派出所盖章,体检时提交)。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1月12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及复审时间安排。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政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复审及复审测试
(一)资格复审
1、内容: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证件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复审测试的资格。
2、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14日
3、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二)复审测试
1、普通话及形体测试
报考消防文员(1)接警调度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普通话及形体测试。
内容:普通话,形体,身高,仪容仪表等。
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14日
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2、计算机应用测试
报考消防文员(2)内勤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计算机应用测试。
内容:打字速度,对word和excel的熟练使用程度等。
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14日
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五、考试
此次公开考试对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资格复审及复审测试结束后,根据复审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5的比例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进入笔试的人选。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1月18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查看公示。
内容:综合科目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9日
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笔试结束以后,考生于2016年1月20日自行对本人的成绩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进入面试的人选。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1月25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查看公示。
内容:结构化面试
考核时间:2016年1月26日
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政审
考试结束以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进入体检的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人选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1月31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查看公示。
1、时间:2016年2月1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4、费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达体检医院后直接以现金形式交给医院。
体检人员须提供《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参加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市消防支队政治部门参照征兵规定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与录用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参加长沙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集训。
八、纪律与监督
市消防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对违反招录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长人社发[2014]19号文件)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消防文员(1)接警调度岗位提供伙食、上班期间集中住宿,消防文员(2)内勤岗位提供伙食。
十、本次招录政策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1-85187194、88182104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686174
报名监督电话:0731-8268617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