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政府雇员招聘条件进行调整并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历要求调整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要求为“法律及相关专业”;
二、年龄要求调整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延长至2016年1月1日;
四、报名方式等其他要求详见黄石党建网、黄石人才网2015年12月15日发布的《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