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结合阳新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2014年度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及编制、岗位空缺情况,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公安局、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未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阳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将调减相关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结果适时公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第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拍照登记相,以备查对。②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笔试每人合计收取报考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
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报考公安局应急处理中心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分值80分,《公安基础知识》分值20分;报考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除按笔试成绩外,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还需通过体能测试来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有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顺延递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各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者需本人确认,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递补。面试办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人社局指导下另行制定。
(四)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均按5:5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公安部门考核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同等要求进行。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顺延递补,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者,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全程公开,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阳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