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枣庄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医院发展的整体定位和医院发展的现实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枣办发[2007]32号)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紧密结合医院对医疗专业人才的需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化程序,严密组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计38人,具体情况见《2015年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枣庄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年龄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枣庄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网站,下载《考生报名表》,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发送报考邮件至zy3068011@163.com,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632-3068011),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报名是否成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通过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枣庄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同时需缴纳报名面试考试费70元/人,并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5张。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测试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在纪检、人社、卫生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廉等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填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