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关于2013年江安县竹都艺术团面向社公开选聘演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安县竹都艺术团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演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演员4名。所选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俱佳;
(三)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学历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
(六)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刑事处分(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23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原机关食堂4楼)
3.所需资料:《江安县竹都艺术团选聘演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后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聘岗位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报名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调减为2:1。经调减仍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按2:1调减选聘名额直至取消选聘。
(三)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若调减比例或取消选聘,待发布调减或取消选聘取公告后,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于2013年10月25日到县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原机关食堂4楼)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技能测试方式
4.面试内容:①普通话朗诵一段文章;②自选歌曲演唱;③选曲目舞蹈表演;④其它艺术技能表演。
(五)考察。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项技能测试。
2.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考察,主要考核报考者是否符合选聘条件,结合个人档案考核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考核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的岗位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体检。人社部门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对拟聘人选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准考证号、专业、学历、总成绩、选聘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竹都艺术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如原竹都艺术团人员再次被聘的,不再约定试用期,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选聘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聘公正性的,必须回避。
(二)严肃选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620738、2631916。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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