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的原则;
2、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透明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10月20日前在子洲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登记的子洲户籍且现户口仍在子洲县(包括2013年10月20日前与子洲户籍人员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且户口迁入者,在子洲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除外)、2013年7月前毕业的(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1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共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90名。其中:护理学30名;临床医学(含麻醉学)38名;医学影像5名;医学检验4名;卫生信息管理2名;口腔医学2名;助产3名;公共卫生管理1名;其他医疗卫生5名。
四、招聘的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 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张贴公告并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
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lrs.gov.cn)、
子洲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zhou.gov.cn/)、
子洲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zzrs.gov.cn/)、子洲县电视台发布招考信息。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 8时—2013年10月26日18时
2.报名网站: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等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1日8时至 28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籍毕业生务于2013年10月27日18时前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二楼大厅现场确认。
4.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1日至31日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 2013年10月31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1日至14日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
6.岗位开考比例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17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在子洲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任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加10分。
本次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按照考生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人才入库登记卡(外籍人员还需持结婚证,大学生村官除外)等相关证件,按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学历。逾期未到或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体检: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执行。
(六)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续聘两年,工资仍按1500元计发,直至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再按同类人员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两年后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不再聘用。参加工作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子洲县人民政府网、子洲县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912-7221158(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2-7232156(子洲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912-7222366(子洲县监察局)
子洲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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