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桃源县中医院、红十字会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均为县卫生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桃源县乡镇事业站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县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1、 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期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院内);
报考者须携带的资料:毕业证、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招考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1寸),
2、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考务费150元,缴费后自动弃权不参考者一律不退款。
3、资格初审。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初审。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月6日至8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到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与报名地点同)领取,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聘对象、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时间:2016年1月13日,内容为相对应科目的专业知识;专业不限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开考比例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考生于笔试结束当天下午3点后自行到报名时的网站上查询。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时间:2016年1月14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且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以上公布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变,如有变更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六)填报志愿。考察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填报志愿采取拟聘用人员现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有招聘计划单位的形式进行
(七)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八)录聘。公示后无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生局组成。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的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3、联系电话:0736-6622311 6623224(卫生局)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