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榆组发〔2015〕12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三)截至申报日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属国内大学毕业的,其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均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属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引进专业及名额
区域经济学博士1名,党建专业博士1名(具体岗位参见附件)。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请于2015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30日在中共榆林市委党校网站公告栏内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复审:申报者须提交《榆林市事业单位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申报表》(电子版在中共榆林市委党校网公告栏下载);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两寸免冠彩照4张。申报者所填信息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以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试讲题目在本专业范围内自行确定,试讲时间为50分钟(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试讲结果,按与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政治素质、思想作风、知识水平、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五)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经市委人才办复核、体检后,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下发通知,由市组织人社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人员的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榆组发〔2015〕122号)文件精神,刚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一)占用单位事业编制;
(二)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等;
(三)国内“985”、“211”工程大学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同时5年内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政府生活补助。
中共榆林市委党校
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