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税港区于2008年9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由青岛保税区、青岛保税物流园区整合邻近港口转型升级设立,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高、功能齐全、政策优惠、通关便捷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青岛保税港区管委会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综合行政和事务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中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在其他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后需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
1、网络信息类:招聘3名,要求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网络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2、金融类:招聘6名,要求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金融、应用金融、国际金融、经济与金融、金融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证券与期货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3、工程管理类:招聘5名,要求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4、土地管理类:招聘2名,要求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5、建筑电气类:招聘2名,要求建筑电气、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6、电子商务类:招聘5名,要求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7、财会类:招聘7名,要求财会相关专业,具有会计执业资格,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
8、国际贸易类:招聘2名,要求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国际文化贸易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9、新闻类:招聘3名,要求新闻学、新闻与传播、传播学、编辑出版学、新闻、国际新闻、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与信息网络专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
博士研究生或招考专业有国外从业经历的应聘者,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相关专业从业经历放宽至2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2月8日至13日登陆网站“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网址:www.qdftz.gov.cn)”,在“青岛保税港区公开招聘”栏目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近期半身正面免冠1寸彩色)、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个人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明等材料,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水平、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在笔试前3天开始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记录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笔试结束7日后可在网站查询个人成绩,进入面试比例为1:3(因笔试成绩相同导致比例超过1:3的,均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于面试前到青岛保税港区管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对不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面试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4、面试和公示。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时间为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提前3天在青岛保税港区网站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青岛保税港区网站公布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间,对举报问题影响录用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资格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5、体检和考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名单。在体检期间,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6、聘用与管理。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后,由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算工龄,发放试用期工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聘用后,享受省、市、区相应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注意事项
网上集中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开始,至12月13日下午17:00结束。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青岛保税港区北京路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30室。
联系人:李章印、逄金龙、张琳
联系电话:0532-86767715、86769961
邮箱:qd86767715@163.com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信息及时在青岛保税港区官方网站公布,网址:www.qdft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