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文工团、市民间艺术团开发的部分公益性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为市文工团、市民间艺术团招聘公益性岗位92个,其中:市文工团46个,市民间艺术团46个。
(一)市文工团公益性岗位设置
岗位一:秦腔戏曲演员18名。其中:
(1)秦腔文武须生2名(男性);
(2)秦腔文武净3名(男性);
(3)秦腔文武丑角2名(男性);
(4)秦腔武打演员4名(男性);
(5)秦腔文武小生2名(男性);
(6)秦腔文武小旦4名(女性);
(7)秦腔正旦1名(女性)。
岗位二:秦腔戏曲舞蹈演员20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
岗位三:秦腔乐队演奏5名。其中:
(1)琵琶演奏1名(女性);
(2)二胡演奏1名(女性);
(3)扬琴演奏1名(女性);
(4)铙钹演奏1名(男性);
(5)司鼓演奏1名(男性)。
岗位四:戏曲舞台服装管理人员及灯光操作人员3名。其中:
(1)大衣箱服装管理1名(女性);
(2)二衣箱服装管理 1名(男性);
(3)灯光操作人员1名(男性)。
(二)市民间艺术团公益性岗位设置
岗位一:舞蹈演员28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15名。
岗位二:歌唱演员5名。其中:民族唱法男性2名、女性2名,通俗唱法女性1名。
岗位三:小品演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岗位四:器乐演奏6名。其中:唢呐演奏2名、琵琶演奏1名、笛子演奏1名、打击乐演奏2名。
岗位五:舞美等4名。其中:舞美设计1名、灯光操作1名、服装管理1名、道具管理1名。
岗位六:主持人1名(女性)。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受户籍和学历限制,从事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业余爱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1、报名与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2日。
(2)报名网站:榆林市政府网站、榆林市人事人才网站。
(3)网上报名和初审。
A、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B、初审。本次网上报名初审只审核报考人员的照片,其它条件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要求自己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0月8日—10月12日17:3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文广局负责。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5年10月14日-15日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在榆林市文工团(榆林市钟楼下巷17号),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带本人身份证、相关专业获奖证书和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的《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专业测试(面试),现场亮分,成绩为百分制和加分合并计算。依据应聘人员报考本岗位职数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0月24日-25日,地点在榆林市文工团(榆林市钟楼下巷17号)。
(2)考试要求。
A、报考市文工团相对应的岗位测试内容:1、秦腔表演唱片段10分钟以内,基本功展示3分钟以内;2、秦腔表演唱或戏曲组合5分钟以内,双人舞或单人舞表演片段5分钟以内; 3、器乐类,自选独奏曲一首6分钟以内,秦腔伴奏曲2分钟以内;打击乐类,秦腔打击乐开场,5分钟以内;4、报考服装管理人员,现场看服装回答服装名称并整理服装;报考戏曲灯光操作人员,现场考核灯光操作及应用。
B、报考市民间艺术团相对应的岗位测试内容:1、舞蹈技能技巧1分钟以内,舞蹈表演4分钟以内;2、自选歌曲和陕北民歌曲目各一首;3、小品片断表演5分钟以内,并演唱歌曲一首;4、演奏曲目一首,时间6分钟以内;5、报考舞美设计,考核舞台设计;报考灯光操作,现场考核灯光操作及应用;报考服装管理,现场看服装回答服装名称并整理服装;报考道具管理,现场考核道具设计和制作知识;6、2分钟自备稿件朗诵,并演唱一首歌曲。
(3)加分条件。
A、凡参加过中国艺术节且在所参演剧(节)目中获得个人表演奖及以上的加5分;
B、凡参加过陕西省艺术节且在所参演剧(节)目中获得个人表演奖及以上的加4分;
C、凡参加过中国艺术节且所参演剧(节)目获奖的加3分;
D、凡参加过陕西省艺术节且所参演剧(节)目获优秀剧目奖的加2分。
(4)专业测试有关要求及说明。
A、考生所需伴奏CD、U盘、表演道具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并于本人考试前提交工作人员以便做好专业测试准备工作;
B、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个人获奖证明原件,获集体奖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和所在演出团体出具的参演说明。所提供奖励证书需为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
C、加分不得累加,只取最高加分项;
D、市文工团(岗位一)秦腔戏曲演员录取最低分数线在80分以上,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含加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4、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市文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审核聘用。
(一)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二)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
联系人:闫喜林 联系电话:0912-3891920
附件:报名及资格审核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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