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党委、管委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个别职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职位要求是四项目人员的,必须为在永州市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限以201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周年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5年以来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七)相关户籍要求参照公务员招考有关户籍要求的标准执行,截止时间应在本简章公告之日以前;
(八)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一致,具体专业要求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相关证书(资格证)发证日期应在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见附表。
三、招聘考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2、报名地点:回龙圩管理区人社局会议室(区办公大楼3楼)。
3、报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由考生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报名费每人100元,数码照相制证等费每人20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并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照片(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两张)交招聘单位存查。
5、准考证由区人社局统一制发,考生于2015年12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区人社局领取。
(二)考试
1、笔试:各职位笔试均实行百分制。
(1)开考比例: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1,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空缺。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在报名结束后立即通知相关报名人员更换符合条件职位或者退报名费。
(2)笔试内容:所有教师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考试培训班。
(3)笔试时间与地点:各科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与地点(回龙圩管理区中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范围(见招聘职位表)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70%折合计算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的各占50%折合计算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2、面试:各职位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本职位的招聘名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
(1)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2015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与方式:
报考教师职位的,从本专业课文中随机抽取章节,采取说课的形式测评;报考其他职位的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
(3)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统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不予聘用。
(4)各职位的面试评委7名,评委均为外聘,面试过程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成绩综合: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
(三)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在体检前出现缺位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统一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职位因此导致招聘名额有空缺的,则该职位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体检合格者递补入围考核,本职位递补仅限1人次。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入围人员名单,接受考生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考核、公示合格后报区党委、管委研究审定,填写《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复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市主管部门批复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区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入门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其工资、福利与社保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均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相关注意两项
1、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z12333.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人社局07465911878。
3、监督电话: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纪委(监察局)07465911394。
4、本简章由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回龙圩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