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的规定要求,结合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成立于1989年,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我院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土地规划资质。主要业务范围为:从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等测绘业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可研和设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矿产开发等规划设计业务等工作。
2014年9月,经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察审核,确定为永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格条件
我院拟招聘办公室主任1名、规划设计室主任1名、会计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测绘工程专业1名、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名、土地规划设计人员1名)。
资格条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35岁以内。
其中:
(一)办公室主任:
1、文秘或相关专业;
2、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口头表达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佳,有相当的公文写作能力。
3、具备接待公关能力,有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规划设计室主任
1、城乡规划设计及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会计。
1、金融、经济、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2、两年以上企业会计岗位工作经验;
3、熟练操作相关财务软件,及其他办公软件;
4、热爱财务工作、工作细致,条理性强,良好的财务分析、组织协调能力。
(四)专业技术人员。
1、测绘工程专业: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测绘质检工作经验者优先。
2、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土地规划设计人员:男,规划设计、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造价等专业,从事过国土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相关工作或系统学习过相关课程,熟练使用MAPGIS、ARCGIS、AUTOCAD等绘图软件及工程造价预算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 376298577@qq.com。(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02室。(永州市湘永路267号)。
4、报名电话与联系人:唐正国 18074681602。
(三)资格审查
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告知。
(四)试用与考评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报到。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
3、无职称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200元/月,生活补贴2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生活补贴2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5、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我院有权辞退。
(五)体检
试用二个月后,由院办公室安排至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试用期考评和体检情况,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六、正式聘用、待遇
公示期届满,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工(暂定)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市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综合基本工资和业务绩效工资测算情况,初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工作收入应当在4-6万元左右。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