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院案件管理工作,缓解人力资源不足,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文职人员(以下简称协检员)2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3、身体健康,能正常坚守工作岗位。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职位:区检察院机关协检员2名,其中从事书记员工作1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1名。
2、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截止2015年2月10日,年龄30周岁以下;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表格等处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自律能力强,会说普通话,举止大方,懂礼节礼貌;
(5)四肢健全、五官端正,男身高165厘米、女身高156厘米以上。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至2月9日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46864787@qq.com;现场报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新办公楼103办公室)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填写报名表,领取测试通知书。
四、测试方式及内容
1、测试时间:2015年2月10日
2、地点: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测试内容:
(1)普通话测试(占20%)
(2)计算机录入(占40%)
(3)文字综合(占40%)
五、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布录用结果
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培训试用期3个月,每月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招聘为协检员,每月待遇1500元。
八、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零陵区人民检察院(零陵区南津中路50号)
联 系 人:唐凌云
电 话:13974679768 0746-6332352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