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7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选调对象须为岗位选调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瓯海区镇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瓯海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我区镇街、教育系统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性别以及选调范围;
4、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二、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
1、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12月1日。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地址: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9楼)。
3、报名办法:
登陆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ouhai.gov.cn/)或温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wzks.cn/)下载《2015年下半年瓯海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录用表、工资转正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之一),所在单位性质及分类编办文件(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相应的考试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12月26日上午9:00。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5年12月26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
(四)面试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设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调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ou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