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经省、市人社部门批复、县委、县政府批准、市人社局核准。2015年我县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20名,县直事业单位35名,乡镇政府10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详见附表《2015年阜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5年及以前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阜城中学为本科)以上毕业生(含3+2)。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2014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限定衡水户籍或就业报到证已派往或改派到衡水。
8. 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教育系统各学校岗位必须取得对应岗位或以上教师资格。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五)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不受年龄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5年11月29日之前,含11月29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发布公告。通过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阜城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 :阜城县人社局501房间(东安南大街与腾飞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3、报名要求: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2015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如在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即可。已经办理就业分配手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分配介绍信原件复印件即可)、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准许参加报考的证明信,近期同版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提前下载并打印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本次公开招聘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100元,用于考试费用支出。
4、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确认审查。
5、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招聘计划调剂到同类型岗位的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即可开考,达不到1:2的,按比例取消部分岗位,并调剂到同类型岗位的毕业生岗位。具体以公告为准。
6、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县人社局501房间。
(四)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为闭卷考试。
报考县直和乡镇政府事业人员的考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考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时事、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写作知识等;教育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以上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记入总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确定面试人员,公布笔试成绩。
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上公布。
(六)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015届毕业生除外)、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符合条件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面试名单、面试地点:
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及内容。
(1)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形式为: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课题选定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2)报考县直和乡镇工作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对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再并列,以《公共基础知识》分数高者优先,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县人社局:0318--4899925
特此公告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