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名额
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岗位4名。
二、公务员岗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敢于担当,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
3、科级以下职务,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中文、法律、政教专业优先考虑;
5、籍贯:阜城县;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按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规定需回避的,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8:30至11月20日17:30,地点设在县纪委419房间,联系电话:4622271。
报名需带材料:①《选调人员报名表》(在阜城纪检官方网站:www.lzfucheng.com下载)一式两份;②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小二寸免冠近照2张及电子版。
2、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将于11月24日12点前在《阜城县纪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及准考证的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如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全过程。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资格,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在《阜城县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类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设70分及格线,达不到及格成绩的面试人员不予考虑,如都达不到及格成绩则取消该选调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人员在《阜城县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5、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阜城县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6、考察。体检结束后,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7、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阜城县纪检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先行办理借调手续,试用3个月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由阜城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