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稳定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弥补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复员退伍的消防兵中择优聘用5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监察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安全执法意识;
3、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军龄的复员退伍消防兵;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军龄年限要求;
6、具有冠县常驻户口;
7、受过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不得报考;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 12月9日—2015年12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冠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办公室
3、报名方法: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武装部证明(包含基本情况、学历及违纪情况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违法违纪情况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近期一寸照片4张,到冠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会同县安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要于2015年12月15 日上午10点前到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等)和消防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消防知识占4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15名拟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消防专业知识和精神面貌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5名拟考核体检人选,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五)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复核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档案材料的方式进行,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合格人员,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的聘用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同时与安监局执法大队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等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5232440(人才) 5231061--808(考试中心) 5234110(安监局)
冠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冠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