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14年6月3日之前(含6月3日)为准。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4日后出生,含6月4日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网络申报登记,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6日08:30至6月20日17:30。网址为:
http://www.hbrc.cn/plus/onlinesignup/index.php
网页开放时间为6月16日08:30,网页“报名入口”关闭时间为6月20日17:30。考生网上申报,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 特别提示:
(1)网上申报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2)请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4)请务必牢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5)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
报考人员必须诚信,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资格初审
完成申请登记并通过网上审核后,请考生按照要求于6月23- 24日之间(6月24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7:30)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本人参加,填写资格初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容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打印无效)。
☆☆☆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就业报到证;(5)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5)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6)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8)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于6月27日09:00至6月28日17:00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5日上午0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卫生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础医学知识。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卫生类、综合类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资格复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果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的,采取评委投票的方式确定,同意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及时提出相应的要求报市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考核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有关信息的发布,网址:http://www.hehs.hrss.gov.cn/
咨询电话:12333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201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表.rar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