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拟对全县乡镇公共类事业单位及教育、卫生系统 34个岗位、55个名额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岗位数和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丰宁满族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编工作人员;
4.截止《简章》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5.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题本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异地选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30日—12月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小会室。
联系电话:5979822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丰宁县人社局网下载填写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教育类人员需携带相应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如被聘用,须在试用期满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则解除聘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6.《笔试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公告为准。
领取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人事管理股。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笔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乡镇综合类、教育类及卫生类电子信息工程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卫生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同时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2.面试
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说课内容为中职阶段本学科相关知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试讲具体内容和顺序。考生提前15分钟准备试讲,说课结束接着进行答辩。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卫生类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分值各占40%和60%,满分100分
(1)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每半天抽签确定面试组别。
(3)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综合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负。
5.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6.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7. 审批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得流动。
另外,教育类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岗位信息、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岗位招聘、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均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丰宁教育网向社会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丰宁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为期七天。
丰宁人社局网站:http://fnxrsj.com/Index.asp
丰宁教育网:http://www.fnjyj.com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5979822
监督电话:0314-5979822
4.本实施方案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丰宁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丰宁满族自治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