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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5-11-15 11:23:05 点击:

2015年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指导、监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人员编制,结合现有人员情况和队伍结构,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并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局决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法进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7个(其中:2个管理人员岗位、5个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个管理岗位分别为文秘宣传岗、货运物流岗;5个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运输安全岗、车辆技术岗、信息技术岗、法律专业岗、统计专业岗。

  岗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对照表》)。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2015年9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网、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5年11月19日8:00起至2015年12月3日24:00止。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从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等网站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如实填好报名表后,将报名表及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电子邮箱:hainanyunguanju@126.com,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包括(电子版可扫描或用相机、手机拍摄,但必须保证清晰完整):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

  报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也可以一同提供能证明其专业能力优势的证书电子版,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费用: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按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其中,报名人员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确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核发准考证。公示和发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名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按照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四)笔试

  由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委托专业机构命题和评卷。笔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15年12月20日(或12月27日)在海口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共两科,一科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另一科为道路运输管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不准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两科考试满分200分,考试范围分别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考试题库》,由报考人员自行查找资料进行复习备考,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及委托的命题机构不指定统一的复习和备考资料。

  笔试评卷结束后,由评卷机构出具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单,并按照两科笔试成绩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然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相应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 1∶3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即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前三名者进入面试环节。如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面试携带证件不齐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则取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笔试成绩排名下一顺位(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依次替补。面试规则如下:

  (1)面试考官由5-7名相关专家组成。

  (2)委托专家拟出统一的面试题目,对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考试。报考人员的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且经工作人员核对证件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未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或者证件信息有误的,不予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综合成绩=(两科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网站公示7天。如有异议,报考人员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经核查没有问题的,以原公示的综合成绩为准。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重新公示综合成绩7天。

  (六)考察

  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责任担当、群众基础等方面。考察方式采取指派人员到报考人员的就业单位、就读学校实地考察电话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向考察对象的领导、老师或同事、同学、家属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孝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使考察工作真正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不真实准确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为考察对象(各项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网站公示7天。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考察对象及考察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或线索,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询申请或检举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经核查没有问题的,以原先公示的考察结果为准;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重新公示考察结果7天。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每个招聘岗位经考察合格的考察对象为体检对象,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凭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告知体检对象不合格,体检对象可以申请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的医院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则体检对象进入公示环节;如复检仍不合格,则取消体检对象进入公示环节的资格。因体检对象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体检对象空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各项成绩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凡进入体检的拟招聘对象,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检费用由省道路运输局承担,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存在争议或接到举报线索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接到举报线索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将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备案后,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岗位级别和聘用人员身份、学历、职称办理入职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信息公开、涉密保密及相关人员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欢迎广大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公布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65375990(组织人事处)、65395785(审计监察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玲、朱斯斯,电话:0898-66112611,传真:66115611, 电子信箱:hainanyunguanju@126.com。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港海运路16号省交通厅直属单位联合办公楼三楼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办公室,邮编:570105。

  七、本方案其它未尽事宜由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

  附件1: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正式人员岗位条件对照表.xls

  附件2: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2015年11月9日

附件1: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正式人员岗位条件对照表.xls

附件2: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作者:文武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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