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所属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天津滨海概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职工。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天津滨海概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到滨海新区司法局所属公证处工作。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愿意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
2、身体健康、政治合格;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5、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6、有一年以上律师或公证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本市户籍。
二、招聘岗位人数
(1)塘沽公证处公证人员:3名
(2)汉沽公证处公证人员:1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1月12日——11月18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1号窗口(杭州道1400号)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要求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要求两张一致);
(6)《招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4、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若招聘人数与审核合格人数之比低于1:3的,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内容包括: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公报,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民法、民诉法等公证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命题、监考、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统一负责。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
笔试准考证领取: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若本人不能领取,代领人需持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代领人复印件留存)。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公布注意事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30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面试题目由专业考试机构命制。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当天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
具体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为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等有关情况于2015年12月14日后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由天津滨海人才市场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于12月21日——12月25日在天津滨海人才网(www.b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天津滨海概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制
(二)待遇标准
入职后,首先接受行业培训,培训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按天津市社险基数缴纳五险一金。通过培训,取得公证员资格后,参照公证处绩效工资方案,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天津市社险基数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65305481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