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局为中国气象局垂直管理单位,是海南省主管全省气象行业工作的正厅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1)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14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mb.hain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cmatec.net)上发布招聘计划。
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举办的“全国气象部门2016年人才招聘会”设立招聘摊点并发布招聘计划。
(二)接受报名:接收报名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1.投递应聘材料
(1)时间:即日起截至面试前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方法:投递应聘材料方法有三种,任选其一。
①参加由中国气象局在南京、成都举办的“全国气象部门2016年人才招聘会”,投递纸质应聘材料。
②登陆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点击“校园招聘”,投递电子应聘材料。
③将电子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qxjrsc@hainan.gov.cn,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命名。
(3)应聘材料要求
除应聘简历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有被处分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说明。如未如实提供,后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确认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即表示愿意到海南省海口市面试。资格审查仅在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生中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视同未报名。
(1)报名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6日截至面试前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确认方法:采取网络确认方式。考生从招聘公告附表中自行下载《海南省气象部门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qxjrsc@hainan.gov.cn,邮件主题按照“姓名-2016年招聘报名”的格式命名。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和各具体招聘单位共同负责。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应聘人员数与岗位需求数比例超过5:1的),将通过设置优先筛选条件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按优先筛选条件确定的参加考试人员数量一般控制在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5倍。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大气科学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PPT汇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当场打分,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办公大楼三楼多功能厅。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2.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省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拟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得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省气象局人事处、用人单位和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受理部门: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5238036、65341240、
传真:0898-65238036
电子邮箱:qxjrsc@hainan.gov.cn
海南省气象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