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公开招聘的单位、职位、职数、条件、程序等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专业要求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属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详见附件)。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我县现任村(居)两委任职累计满三年以上(含三年)干部和服务琼中且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2年)、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3年)及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现在岗且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自聘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4、具备职位所需的条件(详见职位表)。
5、学历、年龄条件:以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满18—45周岁(即1970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见职位表要求)。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和治安拘留期限未满、劳动教养、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在岗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县汽车站对面人社局旁)。
(二)报名时间:5天,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不含假日)。
(三)联系人:陈燕芬(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岗负责人);联系电话:86236003。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现任村(居)两委干部须提供乡镇党委或政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当选证或相关文件);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材料(省或县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信息填报不实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团县委、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公告予以解答或纠正,无异议后,向审查合格考生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实行招聘工作全程审查。
四、招聘形式及考试内容
招聘形式:通过闭卷笔试和面试方式及考核、体检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笔试方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出题和改卷工作委托省权威部门按国家有关考试政策组织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及排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委托省相关权威部门按政策规定组织进行。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综合成绩参照我省招考公务员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进行排名,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2、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数按1:1的比例拟确定考核、体检对象,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考核、体检结果公示。
在县人民政府网将考核、体检结果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考生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安排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的,经复核,如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凡公示事项,组织实施单位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原岗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方可办理调动。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整个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