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之后第四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地处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T”型交汇处,北依上海,南接宁波,是长三角地区具有特殊战略地位的城市,是我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地区走向世界的主要门户和桥头堡。2015年5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舟山视察时指出:“舟山港口优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独特,其开发开放不仅具有区域性的战略意义,而且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新区的三大战略定位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先导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五大发展目标为:建设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当前重点推进“一中心(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四基地(临港制造基地、海岛休闲基地、远洋渔业基地、绿色石化基地)、一城(海上花园城)”的投资与建设,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成战略物资配置能力突出、服务功能健全、现代物流服务高效、能够有效带动长江经济带和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综合枢纽港。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新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引进一批新区建设急需的紧缺高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2015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政策待遇
对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我们将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优厚的薪酬待遇,采用“高新聘用、合同管理、绩效考核”的灵活用人机制,保障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1.指导年薪。30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面议。
2.住房保障。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可按《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舟委办发〔2014〕42号)(附件2)规定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待遇。
3.财政奖补。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按《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舟委办〔2012〕70号)(附件3)规定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和政府津贴。
4.五险一金。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5.子女就学。引进的紧缺高端人才,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可择优入学(园)。
三、招聘方式
1.邮件报名。2015年11月20日9:00-11月25日17:00,报名人选须认真填写《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发送到zsrckf@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机构推荐。用人单位同时委托专业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候选人。
3.专业评估。相关部门对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选进行综合评估筛选,确定面谈名单。
4.面谈交流。组织面谈人选参加面谈,确定意向人选,并就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事宜进行商谈。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281536姚先生
0580—2281520耿先生
附件:1.2015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
3.舟山市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
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1.2015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