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舟山市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委托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单位办公场所位于舟山市新城。主要职责为:承担新区(市)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的食品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初级渔农产品、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和科研工作,为政府部门开展质量监督、评价、许可、仲裁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等。
舟山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单位办公场所位于舟山市新城。主要职责为: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领域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以及无损检测、锅炉水质化验、安全阀校验、技术鉴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的具有法定性质的第三方公证性检验及事故鉴定等。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服务中心: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单位办公场所位于舟山市金塘、六横。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7人。其中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3个岗位共4人;舟山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个岗位共2人;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服务中心1个岗位1人。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www.zsscjg.gov.cn。
其中,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照)电子稿,连同下列报考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zsscjgj@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6日下午17:00。
(三)报考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学位证书。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还需携带上述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岗位1-3采用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面试、实操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面试和实操各占50%比例进行合成。面试、实操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岗位4-5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进行合成。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岗位6采用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岗位1-5考试中,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岗位6考试中,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9916、2299913,监督电话:0580-2299725。
附件: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