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 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63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15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岱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岱山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的对象是指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计划表》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按《计划表》要求执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各项资格条件,并符合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7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4月27日。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况的岗位。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共4天),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一楼大厅(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支路17号)现场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5年岱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免冠一寸近照三张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免冠一寸近照三张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要求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限、历年年度考核情况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附件3);并按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按每人40元/每科的标准缴纳考务费。
4.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或因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再次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报名地点按上),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 2015年5月23日,笔试共2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为150分。
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4个类别,具体如下:
1.综合管理类(A类)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2.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
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C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
4. 医疗卫生类(E类)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E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附件4)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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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情况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面试成绩÷2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发〔2014〕149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合同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或未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580—4400133。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zip
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