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舟山市海上搜救与溢油应急能力,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舟山市溢油应急中心)为舟山海事局代管的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似正科级。主要负责搜集传递海上遇险和溢油信息,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海上搜救、船舶防台、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日常工作;负责海上溢油应急设备、溢油应急专业队伍、专项资金和清污船艇的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海上服务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海上服务资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海事局网站:
http://zs.cnzjmsa.gov.cn。
其中,舟山海事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等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68号1106室(舟山海事局办公楼11楼)。
(二)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下午17:0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按照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验现场报名所需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舟山海事局网上通知。
咨询电话:0580-2063721,电子邮箱:zsmsars@126.com。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和实操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和实操对象。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和实操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或实操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包含公共管理知识、海上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值班长岗位海上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为船舶操纵与避碰;值班员岗位海上专业基础知识范围为船舶柴油机与船舶管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实操内容:专业技能实操考核。其中,值班长岗位考核内容为航线设计;值班员岗位考核内容为动力设备拆装、电气与自动控制。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和实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和实操成绩各占30%、30%和4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实操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和实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海事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3721、2063724,监督电话:0580-2063722。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舟山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