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湖北省气象事业编制、岗位空缺情况以及工作需求,现将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北省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中国气象局华中区域气象中心、长江流域气象中心。下辖直属事业单位9个、市(州)气象局13个、省直管市(区)气象局4个、县(市、区)气象局68个。是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级文明系统”。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数量
本次湖北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49人(含2名定向生)。具体见《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hbqx.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5-30日
2.报名方式
登陆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hbqx.gov.cn)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和个人求职简历(含成绩单和学校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hbqxrszp@126.com”信箱。
3.报名要求
(1)必须明确岗位志愿。用人单位分为省、市、县三级。填写报名表时每一层级的岗位填写1个。同时需注明是否同意在本级内调剂,是否同意调剂到下一级。
(2)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大气科学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职业能力测验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9日
(3)笔试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个人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
(2)面试人员确定
按录用计划与考生比例,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湖北省气象局及武汉气象市局所属单位岗位1:5、市县岗位1:3。
参加湖北省气象局及武汉市气象局所属单位岗位面试落选且同意向下一级调剂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市县岗位面试。因考生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市县大气科学及其相关专业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名单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考察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六)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湖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和补招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的岗位进行公示且不少于7个工作日。
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从报名参加调剂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经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另行组织招聘。
(十)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应在2016年7月1-15日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7801
网址:http://www.hbqx.gov.cn
E-mail:hbqxrszp@126.com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东路3号
附件:1.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
2.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2015年11月11日
1.湖北省气象部门2016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