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进人计划,经研究,2015年州旅发委下属事业单位州旅游服务中心、州旅游宣传营销中心计划面向黔西南州在编在职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各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形式
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州旅发委下属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州旅游服务中心、州旅游宣传营销中心计划面向黔西南州在编在职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公开考调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从黔西南州在编在职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调。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试用期间未转正人员除外)。
(二)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5、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州旅游服务中心人员
①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2、州旅游宣传营销中心人员
①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能力,性格开朗、外向,有亲和力,语言表达能力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审核审批、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瑞金北路鑫吉园四楼)
4、报名办法
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旅发委办公室领取。
本次考调考试信息发布网站为黔西南州旅游局网(http://www.qxn.gov.cn/Org/QxnGov.LYJ.html>)。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1、资格初审由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州旅发委将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州旅发委留存报考人员信息表,供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考调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如遇其中一个职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
五、笔试、面试及总成绩
(一)笔试和面试由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州旅发委会议室。
1、笔试由州旅发委考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考调职位所需的实际应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行政职业能力等。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州旅发委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公告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人员按照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人数3:1及以内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州旅发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列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考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工作在2015年12月5日前完成。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旅发委负责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负责。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的人员,并在黔西南州旅游局(http://www.qxn.gov.cn/Org/QxnGov.LYJ.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由州旅发委考调工作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考调办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九、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确定。
报名联系人:封 进 联系电话:3116528
监督电话:3116678 (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组)
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