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现有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6668名、各类研究生5662名、成人教育学生18365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工程硕士领域)17个、本科专业75个。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
专技 |
1 |
建筑与城市规划教学 |
建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建筑类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专技 |
1 |
金工实习教学及实验室管理 |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理论、车辆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图书馆与信息中心 |
专技 |
2 |
信息技术与服务 |
电子与通信工程、教育技术和计算机类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历届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校园规划建设处 |
专技 |
1 |
基建工程管理 |
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浙江省 |
具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及以上;具有4年及以上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学生工作部 |
辅导员1 |
5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辅导员2 |
3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入住男生公寓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有担任2年及以上学生会、团委的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男性。 | |
辅导员3 |
2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入住女生公寓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有担任2年及以上学生会、团委的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女性。 | |
国际合作处/侨办/留学生办 |
职员 |
1 |
外宾接待/综合办公室管理 |
英语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中共正式党员;通过英语专业八级;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留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学生发展服务处 |
职员 |
1 |
学生日常思想教育、理论宣传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2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
潘天寿艺术设计学院 |
职员 |
1 |
学院办公室行政管理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职员 |
1 |
科研秘书 |
工科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通过英语CET6考试;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职员 |
1 |
行政秘书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理学院 |
职员 |
1 |
非线性中心行政助理 |
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外语学院 |
职员 |
1 |
教学秘书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 |
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备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认定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没有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2015年11月17日17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进入“考试报名”,选择“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2015年11月20日17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11月23日9时—2015年11月25日17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直接面试的岗位不需要交费。
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1月26日9时—11月27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图书馆与信息中心专技岗位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将在资格初审后择期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上公布;其余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学位已认证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未认证的凭国境外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或党员身份证明、英语专业等级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其中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叶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宁波大学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