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国土资源监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辅助合同制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劳务派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职位、范围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执法监察辅助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人员性质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岗位安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各大节日补助每年4000元,享受带薪年休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提供食宿。
五、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国土资源局1楼大厅,联系电话:8822626。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惠东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不宜担任国土资源监察执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复员退伍军人定为5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⒉G1职位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法学知识(占50%)和综合能力(占50%)测试,其他职位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⒊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时将同样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国土资源局的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面试对象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总成绩的对应岗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根据沿江、沿海和山区片招聘职位录用情况,结合各基层国土所实际情况和需求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调配。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聘用,并按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惠州众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聘用派遣手续。聘用期为三年,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三年聘用期满后,再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十一、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525166、8822626。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