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区城市化进程急剧加快的形势需要,本中心受城阳区城区街道管委会委托,现面向城阳街道辖区招收10名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数量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共招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10名。
二、岗位性质
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由本中心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城阳区城区街道管委会,由城区街道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从事城市社区工作。
三、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城阳街道户籍;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和运用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三)年龄在25周岁(1990年11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国家有关政策,热爱公益事业,愿投身社区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待遇
招录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800元/月.人。试用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察合格者,由本中心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人(扣除社会保险后)。
五、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5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城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09房间(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西侧、明阳路与国城路交界处)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招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招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测试和面试三部分。详情可到报名处咨询。
(三)体检政审。按实际岗位数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被招收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予以试用。
六、招录组织
城阳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城阳区城区街道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招录。
咨询电话:87761277
城阳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监制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