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国在职在编检察官、法官,招考6名检察官(科员级)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6名(科员级),从事检察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2、已登记国家公务员,现任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检察官、审判机关法官。
3、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中30周岁(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需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2002年前已任检察官、法官,且具有检察、审判工作经验2年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现任职单位及当地组织部门同意报考。
8、符合任职回避的条件。
9、身体健康。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不得报名。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307房间)。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5号。报名邮箱:cyjczzc@163.com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任职文件或审批表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报名表;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通过邮箱方式报名的,将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经初审后,需于面试前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城阳人民检察院网(www.chengyang.qdjcy.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
(二)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分数占总分的30%,面试分数占总分的70%。
1、笔试(3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职业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结束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7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综合分析、专业知识、临场应变等基本能力。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折算出的面试成绩并与笔试成绩相加,计算出总成绩。将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1:1.5的,全部进入考察。
总成绩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网(www.chengyang.qdjcy.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
(三)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到确定的考察人选工作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录用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体检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五)办理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网(www.chengyang.qdjcy.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经组织部门批准,办理调入、任职手续。录用人员在本院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
四、其他事宜
1、不负责家属随调。
2、本简章解释权归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2-83012220,0532-83012207
监督举报电话:0532-83012227
一般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接听电话。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