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壮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怀远县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0名,分成两个职位代码。
二、招聘条件
1、退伍军人;
2、士兵25周岁(1990年1月1号以后出生),士官放宽至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初中及以上学历;
5、怀远县户籍;
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采取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相结合进行组织招聘。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远人事人才网http://60.170.72.35/hy/index.asp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登记、交费并电子摄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怀远县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以职位代码区分),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若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减少岗位计划情况,将于考试前在怀远人事人才网公示)。
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考生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2015年11月19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30—17:30)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怀远县行政执法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城市管理基本常识》,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公告要求的身体条件。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由怀远县行政执法局与本人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期满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资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300元,购买“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怀远县行政执法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