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和我市人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南京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一)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
职能与任务:负责全市在建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人防工程环境检测鉴定,已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年检,全市人防工程图纸设计审查和全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编制初审及人防工程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7-5号。
(二)南京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职能与任务:负责承担我市人防通信战备值勤,通信战备系统技术保障,防空警报器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市人防(民防)指挥所、机动指挥所管理和人防指挥通信信息化与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35号。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www.ccad.nj.gov.cn)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2日16: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5年11月13日9∶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招聘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和其他类,其中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审计)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其他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各岗位的笔试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9∶00——11∶30;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
笔试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3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www.ccad.nj.gov.cn)发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15年、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www.ccad.nj.gov.cn)发布。
(2)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法,结构化面试主要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实施,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采取现场技能考核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考号。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并于次日在南京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025-85208068
南京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025-86631661--881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人防办组织人事处:025-83610149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防办纪委:025-83612880
附件:《南京市人防办2015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