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冲口街党政办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数量
党政办文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三)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从事文秘工作2年或以上。
(四)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中文类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五)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全年总收入约7.2万元,含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0月29日起,在辖区各社区内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至11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新年鸿大厦五楼党政办,联系电话:81892697、81590717。
3.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五、体检
按考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
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荔湾区冲口街公开招聘党政办文员报名登记表.xls
冲口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