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充实我街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地区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广州户籍,粤语、普通话流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任劳任怨、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性格开朗,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强。
3、高中(含中专、职中、中技)以上文化、熟练操作电脑操作,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6日(星期一至五 8:30-12:00 14:00-17:30)
2、地点:白鹤洞街劳监中队(鹤洞路143号之二,广钢医院旁)
3、联系人:林小妍 电话:81545277
4、所需资料: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计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以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面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面试采取面谈形式。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要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入组织考察。主要通过原单位或所在社区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七、录用
1、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顺序递补。
八、岗位薪酬及待遇:
按《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白鹤洞街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白鹤洞街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街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配合,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监督电话:81800393)。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