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汉字录入(输入法不限)速度每分钟在80字以上。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新干县,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优先,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专业打字员从业经历优先,已婚已育妇女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到我院政工科报名,填报《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各1份。由我院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业务技能测试:报名时可随即上机参加汉字录入技能测试(输入法不限)。
3、体检:对已通过资格审查和业务技能测试的报名人员,我院将择优通知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4、录用:经体检合格后上岗试用3个月,经考核合格则聘用为合同制书记员,并签订至少三年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我院现任聘用合同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制度计发执行。我院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四、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796-2687782
咨询电话:0796-2610292
联系人:童旭华、严伟能
附:报名登记表
本公告长期有效。
新干县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13日